一、
报警立案侦查时间是多久
报警立案侦查时间是需视情况而定:
1.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2.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资料图片)
3.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
公安机关立案程序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公安机关立案程序是:
1.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的发生,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
3.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后,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三、
立案的案件怎么查询
已经立案的案件可以到公安机关查询。在接收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出具报警回执。报警回执是公安机关发给前来报警的群众,表示已受理该人报警的一种凭据。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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