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土,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而以宾礼亲邦国中需要朝见天子,作为政治外交性质上,王朝地位的象征,朝贡,代表了在封建时期的政治尊卑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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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藩封体制作为朝贡的另一种表现形式,也体现了明朝时期各国以中国为权威中心的政治秩序。纵观明代时的朝鲜、缅甸、瓦剌诸国,与我朝的一系列政治、文化、经济等方面的联系可以观之朝贡在历史上对我国政治格局的影响。
一、受“自为”体制下之朝鲜
1、朝贡建立,自为声教
外夷来朝,向明朝贡,以示尊重,求明庇护。
洪武二年,也是高丽(古朝鲜)恭愍王二十八年四月的某一天,明朝赴高丽使官符宝郎偰斯带来中国王朝更迭的消息,这表明高丽需要在已经朝贡多年但走向衰亡的元朝和初生的王朝之间做出选择,也就是需要站队。
高丽于次月开始停用明朝的至元年号,派遣了礼部尚书洪尚载、上护军李夏生等人出使明朝,表示俯首称臣的态度。
但根据《高丽史》记载,高丽在恭愍王十九年(1370年)秋七月乙未日才第一次奉行洪武年号,诚然,在王权选择面前,需要考量的东西很多,而且如何在并未掌握全面信息的情况下做出最优解,是直到如今政治界上还在考虑学习的话题。
2、打破旧局,寻找新度
洪武三年,恭愍王三十九年五月,朱元璋在给高丽的册封诏书中细化了明朝与高丽的关系,包括政治相对地位,交往朝贡礼仪等多方面内容:
首先,在边陲藩国的理念上,中国的大明王朝乃“中华”之家,而高丽属于“东夷”之族,两国的交往中需要按照华夷秩序的理念。其次,明朝进一步划分了与高丽的界限,不干涉或者高度支配高丽的内部政治事务,互不干涉内政的思路打开。
这与元朝在高丽设置东行省从而强化对高丽的统治的理念不同,朱元璋主张的相对关系其实从空间上给了附属藩国的自由度,“自为声教”的命令下达后,意味着朝鲜在自己的地位上潜移默化中感觉有了认可,虽然天子的权威不可冒犯,但自己可以有意识、有行动力管理自己属地的权利。
除此之外,朱元璋十分注重各国在尊崇明朝的角度,即天子之尊不可违,但又更近了一步,他清晰的表达了何为国家的尺度,国家的观念在这个时期变得更加立体。
所以在明朝时期的朝鲜与中国的关系上,更多的并非简单的浮于表面的在礼仪制度的规范下的遵守秩序,而是更加深层次的在各项体制中体现了一种国家交往中,二者向着平等关系发展的趋势。
明朝和朝鲜在本质上是相互依靠的格局,二者在各方面都休戚相关,且双方互为防御外侮的应援,这种体系在那个时期对于双方都是维持国家稳定的较优解。
最妙的是,这种体系没有逃脱当时封建体制下的国家关系,两个王朝在地位和层级认同上仍然保留或者说不可避免的沿袭了当时的尊卑差别。
明在各种程度上都属于上国,皇帝为天子,具有不可撼动的地位,它虽然承认了朝鲜在不同于中国的政治实体下的自主权,具有“自为声教”的自由,国家管控权在自己手下,但国家的机构设置以及各项权利的运作还是受到了藩封体制的影响。
朝鲜国王受爵与明朝天子,是国王的“陪臣”,王储在明时属于二品之列,在《经国大典·礼典》的“仪章”条中详细记载规范了当时的官舆服之制,“一品朝冠武梁,二品朝冠四梁……”这是朝贡体系下的权力支配秩序的象征缩影。
二、繁荣发展的瓦剌朝贡
1、地域为基,以繁为向
瓦剌是中国明代时期对于当时蒙古一族卫拉特诸部的通称,作为现在各民族大团结的现状,当时瓦剌的地方政权形式是民族进化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环。
瓦剌和明朝的朝贡关系从永乐年间开始建立,在往来时期,瓦剌持续的向京师派遣使团来朝贡,这些肩负着不同使命的朝贡者携带着献给明朝的贡物,在自己的国家和天朝奔波往来,在双方交往的白热化阶段甚至达到了络绎不绝的景象。
根据史书记载,因瓦剌所处的地理位置的特点,其贡献的贡品颇具地域特色,一个扎根在广阔无垠的牧场上的民族,在畜牧、狩猎的日常生活中,主要经营的游牧业离不开马、牛、羊、骆驼等游牧特色。
在对明朝的朝贡贡物上,瓦剌也主要以马匹、骆驼以及各类动物的皮毛为主。
景泰年间,瓦剌的派遣规模不断扩大,使得上贡的数量急剧增多,这方面可以清楚的看到当时这些朝贡国对于和明朝交往的强烈热情,同时也是双方朝贡繁荣发展的见证。
作为回应,明朝对瓦剌强烈的热情也有相应的反馈。
其多数的以折物相抵,《明会典》中详细记载了当时朝贡反馈的规章制度,诸如“正统元年,回赐使臣银鼠皮每六个绢一匹,玉石每一斤绢一匹……”,即在当时朝贡的马匹、骆驼、鼠皮、玉石等代表的价值不同,明朝的回馈也多以彩缎、绢为主,这在当时是农耕文明与游牧文明交汇的重要体现。
除此之外,对于前来使臣的赏赐,是根据官职的高低决定,皇帝赏赐、礼部给赐、贡使求赏这些不同的等级。
2、民族融合,制衡发展
双方的朝贡贸易在经济文化的交流上显然对民族融合的进程功不可没,且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双方的和平。
瓦剌所代表的草原游牧民族与中原的农耕文明需要经济的往来作为枢纽支撑,在草原上的瓦剌民族也在经济的联系中维护双方的相对和平,在日益渐繁的使臣与官员偕行的过程中,双方在彼此构建的经济道路上逐渐发展成双方的政治文化交流网络。
明朝强大的实力以及先进的礼乐文化等对于瓦剌来说都有着莫大的吸引力,双方的贸易在维护和平往来局面上体现着当时权利制衡考量之间的独特历史时期的特定国家相处性态。
但令人遗憾的是,瓦剌的热情令大明王朝有点难以招架,在朝贡历史上曾出现三千使者来朝的规模,明朝在接待这些往来中所需要耗费的人力、物力、财力都是巨大的开销。
朝贡贸易由于地域、时间等多尺度的限制,物资不对等所带来的落差,对于瓦剌的底层民众来说也具有相当大的打击,这些无法解决的实际问题在双方经济贸易往来中随着时间的流逝日益凸显,使得双方的朝贡在弘治时期走向下坡路,当年繁荣的景象不复存在。
三、山水情中不灭之“中缅”
1、山水结缘,互通有无
中缅的关系自古以来就因山水结缘,在两千年的交往历史中,拥有了众多不同的社会交往形态,在两者发展关系的演变过程具有鲜明的阶段性,明朝作为其中特殊的一段,在宗藩关系中具有历史性的发展。
明朝代元后,缅甸的阿瓦、白古等割据的政权频繁向明朝进贡以寻求庇护,同时明朝设立了“三宣六慰”制度作为推动发展双方关系的主要动力,在当时起了很大作用。
2、乘历史车,达贸易峰
明朝的特殊性其实从源头来看都集中在一个人身上——明太祖朱元璋,各项鼓励政策的建立相当于对当时跃跃欲试的小国伸出了橄榄枝。
明朝统治者的宗藩体系中包含着跨时代发展意义的改革思考,明朝政府努力发展外交的手段使得缅甸的努力得到良好的契机去实现,明朝的海上贸易也因此变得迅速繁荣。
据记载,各朝贡国向明朝进贡时需要向明政府递交一份“表文”,这表明了宗主国与藩属国之家证券关系隶属的状态,东南亚国家的缅甸需要呈递的是“金叶表文”,这种形式上的重视其实是当时管理体系上的进步。
结语
费正清先生认为,中国的等级制外交将来访国家划分为三大圈,基于所属文化体系,传统生活方式,地理位置局限等因素待遇不同。
但无论属于哪一个圈层,贸易往来的最终目的都绕不开一个永恒的话题——政治,贸易往来、文化交流等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政治地位变化。
中国的朝贡宗藩关系虽然是封建统治体系下的产物,然而它经过历史长河的不断淬炼,最终融合到中华民族的血脉中,是我国提出诸如“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等绝妙方案的强大精神源泉。
参考文献
1、《明实录》、《明会典》、《尚书·禹贡》、《周礼·春宫·大宗伯》
2、《朝鲜史》、《朝鲜通史》、《朝鲜亡国惨史》、《朝鲜灭门之原因》
3、《滇系·属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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