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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山东日照五莲县一中学老师因体罚学生被处罚成了焦点,但有人认为这个处罚过重。经调查后,五莲县政府决定撤销追加处理决定,并根据该教师的意愿将其调往五莲一中学校。现在,当事双方已经协商解决。县政府将全力安抚受影响的教师和学生,做好心理工作。事件发生在今年4月29日,两名初三学生因迟到被杨某老师责令反省,之后被叫回操场。在教学楼内,杨某老师对学生实施体罚和批评教育,持续了十多分钟。之后,学生家长发现孩子脸部和腿部等多处红肿,于是报警。警方依法展开调查,将该案移交给教育部门处理。学校立即进行了调查后,对杨某老师做出了停职一个月的处罚,向学生和家长道歉,承担诊疗费用,并给予其他处分决定。该校校长也承担了自己的管理责任,并接受了相应的处罚。学生家长认为这一处理决定不公平,认为教师对学生进行体罚的行为太过严重,应该受到更严厉的处罚。而杨某老师则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经过五莲县教育主管部门的深入调查后,他们认为虽然杨某老师的目的是惩戒学生,但是他无视了国家教育法规和上级明确禁止体罚学生的规定,对学生身心造成了伤害。为了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他们对杨某老师做出了追加处理的决定,包括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取消聘用合同,并将其纳入信用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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