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6月14日,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报警称,在瓮安县猴场镇城门洞路段发生一起单方事故,请交警前往处置。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发现一辆牌号为贵JDU***8的出租车撞断人行道上两棵行道树,车头严重受损,车辆零部件散落一地。
经调查,该出租车驾驶员叫周某,男,54岁,永和镇人,从事出租车运输不足3个月。据周某陈述,当天中午13时20分许,他驾驶出租车载着1名乘客从县城到猴场镇,行至金正大公司路段时,他哈欠不断,睡意来袭,但想到坚持几分钟就能送乘客到达目的地,便继续驾车前行。10钟后,行至猴场镇城门洞路段,他打盹了四、五秒钟,出租车失控,径直冲向道路左侧人行道,撞断两棵碗口粗的行道树。所幸当时路边没有行人,周某及乘客都系了安全带,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真的太吓人了,我和乘客如果不系安全带,后果不堪设想,下次再也不敢疲劳驾驶了。”周某心有余悸,向交警说道。
民警对周某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周某因疲劳驾驶被瓮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处罚款100元处罚,并认定其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瓮安交警提示:
夏季驾车容易发生“打盹”现象,驾驶人应保持充足的睡眠,在行车时注意力要集中,打开车窗让空气流通,避免疲劳驾驶;行驶过程中,出现困倦、疲乏、嗜睡等“打盹”现象,要及时停车休息。
通讯员 胡勇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卢泰铭
编辑 虞思滔
二审 梁晓琳
三审 张发扬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