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房不认贷,即不论是否曾经有过贷款,只要目前名下没有房产,均可以按首套按揭贷款享受首付比例和利率优惠。据悉武汉官宣认房不认贷,具体是什么情况呢?下面来和小编详情了解一下吧!
武汉官宣认房不认贷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时隔六日,武汉官宣“认房不认贷”,落地相关政策。
8月31日,为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武汉市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市限购区域是“认房又认贷”,该政策执行后,限购区域即为“认房不认贷”了。
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23〕52号)要求,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我市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我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本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武汉市建立和完善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如何解释认房不认贷
不管购房者有没有贷款记录,只要购房者证明其名下无房,其就可以按照首套房认定;如果购房者名下已经有一套房,则无论是否贷款,贷款有无还清,再买房,都按照二套房来认定。
认房又认贷是什么意思?
认房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借款人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已经有了登记信息,再买房时,该房将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
认贷是指在界定二套房时,如果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经登记有贷款买房的信息,那么再次申请贷款买房时,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认贷指的是看你有几次贷款记录,而不考虑贷款是否还清。
认房又认贷款,就是指贷款买房时,只要借款人名下有房或有房贷记录,都将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比如,
①小明购买了一套房(为小明的首套房),是全款买的,没有从银行贷款。
②小明贷款买了一套房,贷款已经还清了。
③小明贷款买了一套房,目前仍在还房贷。
④小明贷款买了一套房,之后又将房子卖掉了。
在认房又认贷的政策下,无论小明属于以上哪种情况,其再次买房,将认定为2套房,按照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执行。如果小明全款买了一套房,然后卖掉,其名下已无房且从未有贷款记录,则再买房,即认定为首套房。
当然了,在一些认房又认贷的城市,上述①②④情况虽也认定为二套房,但由于其无贷款或者贷款已经还清,则其再次买房,这套房的首付比例介于首套房和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之间,即比首套房的首付比例高,但比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低。在有些认房又认贷的城市,上述①②③④种情况,则全部按照二套房首付比例执行。具体要看各个城市的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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