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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网·闪电新闻8月30日讯 30日上午,临沂召开市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2023年上半年全市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并就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情况,以及和临商银行合作推出的住房公积金租房贷、和中国银行合作推出的住房公积金装修贷等有关内容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在会上了解到,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4〕10号)等有关规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应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按照临沂市统计局公布的2022年度临沂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94725元(每月7893.75元)计算,月平均工资的3倍为23681元(94725元÷12个月×3倍)。2023年度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23681元。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鲁政字〔2021〕169号)相关规定,临沂市三区(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900元,九县(沂南县、郯城县、沂水县、兰陵县、费县、平邑县、莒南县、蒙阴县、临沭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应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即临沂市三区(含市直)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1900元,九县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1700元。
闪电新闻记者 孙雪霏 实习记者 李思娴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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