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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讯记者刘嫚发自北京当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失管涉毒问题多发,检察机关将如何进行惩治?6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厅长元明回应上述问题称,检察机关将依法严惩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犯罪,对于相关行为构成毒品犯罪的,依法以毒品犯罪进行追诉,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元明称,随着国家禁毒工作力度持续加大,传统毒品获取难度较大,不法分子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作为传统毒品替代物进行贩卖吸食。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作为管理、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主体,因管理不到位,甚至违法犯罪,导致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脱离管控,流入制贩毒渠道。
元明介绍,部分医务人员缺乏法治教育和专业培训,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防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违法犯罪的意识能力有待提高。有些医疗机构监管制度执行不到位,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采购、储存、领用、销毁流程管理混乱,麻醉精神药品“三级五专”管理制度流于形式。此外,有的医疗主管部门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依法不得在网络上销售,但仍有不少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被利用网络平台贩卖。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治罪和治理并重,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推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失管涉毒问题的综合治理。”元明称,检察机关将加大办案力度,依法严惩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犯罪。对于相关行为构成毒品犯罪的,应当依法以毒品犯罪进行追诉,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此外,元明表示,检察机关还将推动有关部门加大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监管力度,堵塞管理漏洞。同时推动压实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三级五专”管理制度,避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脱离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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